整合资源畅通渠道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时间:20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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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

  “农民工工作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战略任务。要把服务农民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司法部最近召开的服务农民工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农民工工作经验,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服务农民工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采取措施,丰富方法,努力做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提高服务农民工的工作水平,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法制宣传富有实效

  目前,我国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2.5亿人。如何加强农民工普法工作,提升他们的法律素质,成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紧贴农民工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与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造农民工法制宣传平台。该省司法厅与省交通广播网、省广电总台制作专题法律服务节目,以案说法,收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广东是我国外来农民工流动人口第一大省。多年来,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农民工普法道路。该省借助学校、企业和社区等已有的教育资源,采取“文艺演出”、“法制夜市”、“巡回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同时,广东省还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农民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把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落实到企业、工厂、乡镇、街道,一个富有地域特色的农民工普法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在农民工工作和生活场所建设法制宣传橱窗近100万个,组建了50多万人的专兼职农民工法制宣传员队伍。

  农民工纠纷纳入人民调解

  农民工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就业技能缺乏,在市场竞争中先天处于弱势地位,加之法律意识不强,维权手段和救助资源有限等因素,导致农民工纠纷易发、多发。

  对此,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和志愿者等资源,把农民工纠纷调解纳入人民调解的大格局,成为农民工法律服务的一大亮点。

  上海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农民工集中的居住点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整合资源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综合服务。一些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依托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并化解矛盾纠纷。

  江苏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完善农民工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了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圈。同时,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劳务市场等场所建立专业性较强的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提供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咨询服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类纠纷。

  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

  来自司法部的统计表明,2011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将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着力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1万余件,同比增长16.1%。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方面,有了许多新思路、新办法、新进展。

  江苏省推动政府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标准、条件,扩大农民工的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准入门槛,将劳动就业及权益保障、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等与农民工紧密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近3年,全省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6746件,援助农民工86763名,为农民工争取利益或避免损失16.8亿元。

  山东省创新援助方式,优化审批办案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维权案件的质量监管,全省普遍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台账,对涉及农民工案件逐一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7万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8亿元。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积极推动各地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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